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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调吗(2021企业工资指导线)

公积金比例 2024-01-23 04:35:12 324 金融资讯网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8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指导线基准线为7%,上线(警戒线)为11%,下线为3%。

今年以来,各地陆续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截至目前,已有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福建、河南、江西、吉林、四川、天津、陕西等十几个省份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202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上调吗(2021企业工资指导线)

为企业提高员工工资提供了参考。

记者根据公布的数据计算出,各地的平均基准线为7.9%,略高于2017年7.8%的平均数据。但与去年相比,很多省份的指导值都有所下调。

“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整体经济下滑,各省经济增速普遍放缓,导致工资指导线下调。这种指导性数据必须与当地经济挂钩。”8月22日,

国家行政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教授朱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虽然只发布了十几个省份的数据,但从大环境来看,后续省份的数据占比已经有所下调。

大多数省份都降低了基准线。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方式,由基准线、上线(也称预警线)和下线组成。

其中,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发展正常、经济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适用于经济增长较快的企业,是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允许的最大增长限度。

工资增长下线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其职能是为企业和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也是实现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记者通过对比往年数据发现,已公布数据的几个省份基准线值均有所下调。

2017年的基准线为9%;山东相应的数据分别为7%和7.5%;内蒙古是7%和8%;山西为8.5%和8%;福建的8%和8%;河南12%和7.5%;江西8%和8%;吉林为6%和7%;四川为7%和7.5%;天津为7.5%和9%;陕西是7.5%和7%。

从这个对比可以看出,只有山西和河南两省提高了基准线,福建和江西处于持平状态,而上海、山东、内蒙古、吉林、四川和天津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基准线。

就在近日,中部地区的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六省相继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经济数据。其中,河南GDP总量位居中部第一,江西增速最快。与此同时,

根据2018年上半年GDP增速榜单可以看到,分别下调了基准线的几个地区都在榜单的后半段,其中天津和内蒙古分别占据了榜单的垫底位置。

截至目前,全国仍有20个省份未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记者了解,很多省份已经多年没有公布自己的工资指导线了,这和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很大关系。

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那么,如果基准线持平向下,是否意味着工资不会上涨,甚至处于负增长状态?

“只要数据不是负数,就说明工资指导线在涨,只是工资涨多少的问题。”一位负责工资薪酬制度的研究员接受《华夏时报》表示,工资指导线只是一个指导性信息,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并不是说要求企业按照这个比例调整工资。具体调整需要根据企业不同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有些地区和企业想通过薪酬留住人才,涨幅可能会高于这个指引。有的企业不景气,会增长很少,甚至不增长。

比如一些经济不景气的地区,工资能发就不错了。从宏观角度来看,没有给员工进一步加薪的条件。

但是否有具体的涨工资条件,还是要看各地的具体要求。

比如,山西要求经济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和上线范围内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加的企业,

工资增长要围绕基准线安排;经济效益一般、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根据下线安排涨工资。

很多地方也明确,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范围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可以在工资指导线以下确定工资水平(包括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必须依法通过必要的民主程序确定。

且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虽然工资指导线不具有强制性,但很多地方要求加强对企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例如,吉林提出,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要求执行工资指导线的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选,也不得评选为诚信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不按要求执行工资指导线,企业和相关负责人要承担一定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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