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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的区别

公积金比例 2024-01-10 07:08:05 916 金融资讯网

省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公积金是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总的来说,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有很多区别。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

对了,省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省直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和市直公积金的区别

1.省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1.省公积金是什么意思?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省公积金可以全省使用,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会有一些差异。一般来说,市级公积金能占70%,省级公积金占50%。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省级公积金是指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公积金。

二、省级公积金和市级公积金的区别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有什么区别?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体现在定义、购买者、使用地点、还贷等方面。以下是详细介绍。

1.定义

省直公积金是指省直单位、中央单位、部属、省属院校及其下属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

市公积金主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2.买方

省级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和国家机关买,普通企业买市级公积金。

3.使用地点

省公积金可以全省使用,市公积金只能全市使用。

4.偿还贷款*

贷款是组合贷款,省公积金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同时还,寿命可能会更长。

5.比例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会有一些差异。一般来说,市级公积金能占70%,省级公积金占50%。

三、如何取出省公积金?

如何取出省公积金?关于省公积金的提取,一般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公司印章。

提供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规定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和安置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提供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或两年内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买二手房:提供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缴纳证明。

3.购买集资建房:提供房改管理机构批准的集资建房批文、建房单位出具的集资建房人员名单、两年内集资建房款收据或两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凭证。

4.建设自住住房:城镇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的建设批准文件和付款凭证;农村自建房须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乡镇政府两年内建房证明、建房费用清单。

5.自住住房改建、大修:提供规划部门的改建(或大修)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工程预决算和付款凭证。

6.拆迁安置房:提供政府批准的拆迁许可证(或拆迁批准文件)、拆迁安置协议、两年内安置房付款凭证。

以上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拆迁、安置自住住房的费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应当征得被提取人同意,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被提取人身份证。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提取其账户内余额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偿还本息总额,累计提取不超过偿还本息总额。

1.偿还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

2.偿还商业用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购房款:提供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盖章的借款合同及个人还款明细。

3.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前结清的:提供一年内结清证明,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盖章的个人还款明细。

(三)房租超过家庭总收入的15%。

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房租*和家庭收入证明。租房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租房费用-家庭总收入15%)租房月。

(4)离婚或退休:提供本人离婚或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供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2.未再就业满五年者: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社区失业证明。

3.非本市常住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

4.出境定居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证明。

(六)职工工作变动和工资关系转移:

1.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的: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和接收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函;

2、异地调动可办理转移或提取手续: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往外地工作的调动证明,办理转移的须同时提供接收方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八)职工有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职工享受所在地*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保障证明。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须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住院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依照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按第(六)条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的需填写《省直、中央驻郑单位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并加盖单位印鉴章。

已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未还清贷款前,不得注销公积金账户。无故欠缴、停缴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的均不能办理提取。参加委托划转公积金还贷的职工,在划转还贷期间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需要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政策皆有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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