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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贷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比例 2024-01-07 18:07:19 712 金融资讯网

怎么贷住房公积金?让我们和边肖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如何贷款住房公积金?

怎么贷住房公积金

(一)借款人向银行提交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等有效居住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稳定的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房合同、协议等有效文件;

抵押物、质押清单、权属证明、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担保人提供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由借款人、贷款人、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银行对资料齐全的贷款申请应及时受理和审查,并及时提交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银行。

(3)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拨付委托贷款资金。

受委托银行将根据贷款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4)以抵押作担保的,借款人应到房屋所在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并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应将有价证券交由管理部或联合中心保管。

二、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已经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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