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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比例 2024-01-28 09:06:30 0 金融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枣庄公积金2021年政策?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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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及枣庄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年报公布的枣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对枣庄市2021年度住房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下限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文件公布的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核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为1900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700元/月;根据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单位为职工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应低于各5%,不得高于各12%。按照上述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190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95元/月);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70元/月(即单位、职工个人各85元/月)。

  二、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上限继续按照《关于调整我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执行控高保低缴存标准的通知》(枣住公〔2021〕28号)文件要求执行,调整后的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缴存标准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体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重新核定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必须予以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在本部门、本单位张榜公布,向职工个人做出说明。调整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153131。

枣庄能用异地公积金吗?

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
1. 异地公积金制度允许参保人在其他地区使用他们的公积金账户,包括枣庄。
这是因为公积金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方便人们在全国范围内流动和使用公积金而设立的。
2. 异地公积金的使用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需要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获得批准等。
所以,如果你想要在枣庄使用异地公积金,可以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银行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3. 异地公积金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比如可能对购房、贷款等有一定的限制额度或使用范围。
因此,在具体使用时还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符合条件和要求。

2021年山东枣庄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

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贷款具体额度,根据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购房性质和总价款、采用的担保方式、真实收入等条件综合评定。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现有余额的20倍;

(二)借款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房价款的85%;借款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价款的80%;借款人购买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价款的70%;

第二次申请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房价款的5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枣庄公积金评估二手房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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